规章制度

会议(培训)管理制度

第一条  会议、培训范围

以局名义(含下属各单位)举办的会议、培训,上级有关部门需要我局承办或协办的会议、培训,本局与市有关单位联合组织的会议、培训。局机关召开的内部业务例会、碰头会不列入本规定管理范围。

第二条  会议、培训管理原则和要求

1.坚持务实、有效。加强对会议的计划和统筹,尽可能科学合并、套开相关会议,切实提高会议效率。

2.从严控制规模和时间。从严控制一般性会议,对确需召开的会议,参会对象一般控制在区、县(市)统计局和市直开发区统计分局,会期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,与会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,工作人员比例控制在10%以内,报到和清场期合计不超过半天;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%以内,最多不超10人,各类培训时间视具体内容而定,尽量压缩时间,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半天。

3.规范会议、培训举办地点。原则上应在政府定点且和会议、培训类别相对应级别的宾馆饭店召开,不得在旅游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、举办培训。会议场所布置按规定从简。

第三条  会议、培训申报审批

会议、培训审批程序。在举办会议、培训前,处室需填写《绍兴市统计局会议、培训审批单》(附表1)、《会议、培训经费预算申报表》(附表2),经处室长审核、分管领导批准后,提前7 天报局办公室,由局办公室统一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办理审批手续。重要会议、培训,特别是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的会议、培训,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。

第四条  会议、培训会务承办

会议、培训的场地、住宿、用餐、车辆、资料印刷、用品采购等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,会议、培训的通知、资料准备、场地布置及其他有关事务由各业务处室负责。

第五条  会议、培训经费管理

1.费用实行事前预算、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。会议、培训费用包括住宿费、场租费、伙食费、资料费、交通费、讲课费、其他费用等,会议费、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,1天(含报到和离开时间半天)会议、培训,原则上不安排住宿,不得安排午休房;伙食费标准为每人120元,只安排中餐或晚餐的,不得超过每人75元;其他费用分别为会议每人80元、培训每人100元。5天以内(含5天)的培训为住宿费每人180元/天、伙食费120元/天、其他各项费用每人100元/天;5天以上的培训,所有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%控制。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会议、培训,并需要在食堂安排就餐的,若单餐可按不高于会议、培训单餐伙食费标准80%内给予支付,若按天可按不高于会议、培训伙食费标准80%内给予支付。

培训费中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(税后):

序号

讲课人员级别

讲课费标准

1

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(科级及以下参照

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

2

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(处级领导参照)

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

3

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(厅级领导参照)

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

4

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(省(部)级领导参照)

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

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,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。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,不得重复计算讲课费。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
2.费用结算报销。活动结束后,相关处室应认真核实费用,报销时除提供合法票据外,还应当提供会议(培训)审批单、会议(培训)通知、预算结算单、会议(培训)预算表、实际参会(参训)人员签到单(一式两份)、政府采购合同(合同双方盖章)、定点饭店等会议(培训)服务单位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、讲课费签收单各一份。政府采购合同应在会前报送财务,作政府采购备案。报销凭证须由相关处室和办公室人员签字,并按有关规定在会议、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办理结报手续。

3.各类会议、培训接受局办公室和纪检组的监督指导,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有关规定召开的各类会议、培训,费用一律不予支付。局办公室在每季度末,将会议、培训的名称、日程、人数、经费开支等情况,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布。

第六条  会议、培训的后续工作

对全市性或其他重要的会议、培训,承办处室应在会议、培训结束后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,及时撰写信息,通报会议情况并在处(室)内进行经验交流(分析存在问题、提出改进措施),必要时可以会议纪要或信息的形式下发。

第七条  其他事项

本制度不详事宜,参考财政部门相关文件执行。

附表1

绍兴市统计局会议、培训审批单

会议、培训名称


会议、培训议程


主办单位


承办处室


会议、培训时间


举办地点


参加会议人员

及人数


出席领导


经费预算


分管领导意见


主要领导意见


附表2

会议、培训费用预算申报表

预算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日期:     年   月   日

会议(培训)名称


会议(培训)类别


会议(培训)时间


天数


参加人数

(其中会议代表:   )

会 议(培训) 费 用

住宿费


餐饮费


场租费


杂费(会标、席签等)


其他






合 计


   单位负责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预算编制人: